-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是否有关要在判决中说明是采纳还是排除。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不写的,无关性证据不写的多了。当然,具体字没写需要看判决书全文。
: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 判决书必须对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情况做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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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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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我觉得有人是故意的。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出的恶言 在网上言论 类似露yin癖 露丑恶癖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敏感部位也和敏感部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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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节目里,播放模特在舞台上穿低胸裙那是艺术,播放叉开腿挠中间的部位那就叫传播yh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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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智、杠精、反社会人格会无法理解其中差别,因为这些人不具备正常的社会感知和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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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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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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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你才胡扯,孤陋寡闻,正式提交的证据,书面证据,根本不在判决书中涉及的,我见的多了。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是否有关要在判决中说明是采纳还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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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好笑,你觉的mj的mtv是什么淫秽制品么?面对判决证明清白的事实,死不认错的疯狗弱智杠精另有其人,因为观点辱骂他人是为人不耻的行为,我只是斥责实施了诬陷且死不改的当事人,愿意承担后果,包括谩骂。
【 在 A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敏感部位也和敏感部位不同。
: 电视节目里,播放模特在舞台上穿低胸裙那是艺术,播放叉开腿挠中间的部位那就叫传播yh制品。
: 弱智、杠精、反社会人格会无法理解其中差别,因为这些人不具备正常的社会感知和交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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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221.216.116.*
FROM 221.216.116.*
开公开无耻,面对事实,死不认错,继续诬陷诽谤,才是更丑陋的。
【 在 movie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有人是故意的。现实生活中不能说出的恶言 在网上言论 类似露yin癖 露丑恶癖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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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多学习,少钻牛角尖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争论,是告诉你违法性不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你觉得不对可以保留。法理理解错误可能造成误导。
: 以法律为准绳,你愿意怎么理解就咋理解吧,法律说理不是以明文法条和司法解释为依据,那是什么?难道你觉得哪个法条或者司法解释要求侵权必须要行为具有违法性了么?这是基本法理事实问题,你说错了而已,不知道非要纠结啥意思?就能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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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年轻人爱争强好胜
【 在 NiuSong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要觉的没问题那样去做就是了,要是他自己不愿意也不敢那样去做,那他跑来这里辩论那就不过是虚张声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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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245.75.*
有法律撑腰,谁经得起诱惑,不大作特作?
【 在 ximei 的大作中提到: 】
: 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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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讳疾忌医。至少我给你普及了侵权责任成立不以行为违法性为要件。你不敢否定这一点,也算对纠正你的偏执认知有些帮助。不求感谢,能稍微尊重事实不总死了鸭子嘴硬就好。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学习,少钻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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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关于侮辱人格诽谤的违法成本还是太低。这是司法实践的一个突出问题。不是不支持维权,有合法的报案渠道。非要自己选择诉诸侮辱诽谤,没有理由不受到惩处。
【 在 qingfeng4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法律撑腰,谁经得起诱惑,不大作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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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