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武大图书馆这事,说明现在女人作的太多了!
所以你在抬杠,民法典明确侵权责任法已经废止,且侵权责任法从没有认定行为违法性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这只是法学观点,民法典实施前大量判例早已证明了这一点。你提侵权责任法根本毫无意义。你枉顾基本事实,不知道除了抬杠还有什么原因?是能增加李小姐胜诉几率?
你提什么学术论文,那你找出来即便论述四要件通说的,有谁认为无违法行为就一定不构成侵权好么?
还什么法条,法理,这二者是对立关系么?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你懂不懂我囯是成文法,法理没有法律法规条文为基础么?割裂二者,还提什么常识?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抬杠的是你
: 民法典中的侵权编,主要是把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吸纳进来,并没有颠覆,因为参与两者草案撰写的学者就那几个人,只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修正补充
: 学术之争要看不同观点学者的论文,而不是判例,判例都是援引法条,只有在法条不明确和有争议的情况下才会援引法理,侵权责任法条明确具体争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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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你也知道是学术争议,难道有谁说了,其他人就不能不认可么?我已经以事实证明,根本不存在吸收,因为从开始就有大量无违法行为也构成侵权的案例。不看事实看什么谁咬文嚼字么?明明存在裁判事实,却坚持事实和自己认知不同,那是事实不存在么?还是必须得曲解事实?这都是毫无意义的。
最后,你连被爱人被损害的是什么权益,都论述不清楚,快别丢人害人了,你主张半天侵犯隐私权,可人家是因为名字被泄露导致的损害结果么?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吸收并不是我说的,而是反对违法性要件的代表人物,王利明教授的论文里叙述的
: 侵权责任有没有违法性要件,这个是学术争议,即使在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颁布以后,学者之间还在争论立法机构采纳了谁的观点,并就此都写了很多论文,很多学者认为立法者采纳了违法性要件的观点,而反对违法性要件的代表人物王利明教授就此专门写了论文来论证立法机构采纳了无违法性要件,至于立法机构采纳了哪一方的观点,立法机构从来没有明确说过,也不可能明说,这是平衡,而且更有可能性的是,立法机构兼容并蓄了两者的观点,所谓的要件说,仅仅是学术争议而已,并无定论
: 另外,不管你赞同哪种学术观点,都不影响我说的学校侵权责任的认定,你赞同违法性要件,学校侵犯隐私违法,你赞同无违法要件,按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学校违反了注意义务,同样具有过失,这本就是1+1=2或者1乘2等于2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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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你若重复,那仅仅是无意义而已,一多说别的,就更露怯,害人。学校所谓侵权行为做出之前,你就把李小姐定位为受害者身份是什么脑回路?难道要坐实李小姐损害结果在学校公告送达前就已经产生了么?你这么为学校开脱,是为李小姐着想么?
前面说了,公告送达本身必然要求明确送达对象,和能公开看到。公告送达若依法合规做出,则这是必然结果。因此,为李小姐着想,只能去认为本不该采取此送达形式。这个你明白么?
至于你强调什么女性受害,这即便成立,也是其他人造成的,即便如你所说,那学校行为也只是扩大损害,你追究损害责任,那诉讼对象不包含损害施加方现,仅有促使损害扩大者,这合理么?你也承认是网民扒出,也主张共同侵权,那是不是应该报案侦查清楚啊?当然他人侵权不代表学校不侵权,但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比例,不查清楚能判么?你这想让李小姐等到猴年马月么?
【 在 commiimmoc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又是在重复你之前的说法,毫无新意
: 学校没有顾及女生性受害者的身份,在可以预见官网信息会被公共互联网传播,侵犯女生隐私的情况下,却没有预见到,这是一种过失,这种过失,不管在哪种侵权学说的理论中,都可以被评价为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 公告送达是一种程序,并不要求对象必须看到或者知道,只要保证内容明确,对象明确即可,学校仅仅把女生当成处罚对象,却忽略了其性受害者的身份,贸然把姓名+处罚依据完整公布出来,被网民扒出来女生的各种隐私信息,学校和网民共同侵犯了女生的隐私权,网民的侵权行为不能被当成学校过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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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9.*
你觉得没有任何态度,那你是什么态度
【 在 esmi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明明没有任何态度,不知道你怎么得出来这个结论的?或者必须跟你一起讨伐其中一
: 方才合你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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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33.*
renzha又不分男女。。
这么大的群体,出几个renzha没啥奇怪的。
现在社会信息传播快,让大家开眼界的事情应接不暇。常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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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0.45.125.*
挤地铁站的有点过分吧。
就这也判一年半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关键有利可图能保研啥的输了官司也没啥结果咱们这边就是诬告判的太轻了那个告了200多次强的据说最后才判了2年一个男的挤地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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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了解下具体细节,可以减少精神内耗……放心挤地铁
【 在 JetL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挤地铁站的有点过分吧。
: 就这也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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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7.*
确实,简直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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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4.*
现在要是男生把那个女生sha了,可以鉴定精神失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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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167.221.*
男的已经是精神病了
【 在 czyanl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要是男生把那个女生sha了,可以鉴定精神失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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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