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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鲍毓明根本不是什么养父
su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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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2 1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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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是以收养的幌子把小女孩带在身边的
小女孩称他为“爸”
【 在 nuisancebug 的大作中提到: 】
: 《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鲍毓明根本没有资格收养那个女孩,双方之间根本没有法律上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没有走收养程序,鲍毓明根本不能够被称之为“养父”,受害人也不是什么“养女”。
: 建议媒体和自媒体说这事儿的时候不要再提“养父”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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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1.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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