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上,嫁妆是自己的私产,婆家无权过问,这也算是唯一温情吧。
彩礼之前说过,古代纳征不是谁都可以纳征的,纳征什么,以及数量,都有规定,根本没多少,多给也犯法,形成不了对继承之类的对价。
【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彩礼的本质是婆家买断了出嫁女对娘家赡养的义务,嫁妆的本质是娘家买断了出嫁女对娘家继承的权利。
: 在以前没有现代法治的情况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既不需要再赡养娘家的老人、也不能继承娘家的财产,所以出现了结婚时的彩礼和嫁妆,分别作为对价。
: 而现代法律已经改了,出嫁的女儿仍然有义务赡养娘家的老人,也有权利继承娘家的财产,彩礼和嫁妆本身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没有了,更多的是心理和习惯上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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