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自掏腰包赔了二百万,赚取什么剩余价值了?反倒是甲方付的款去向不明,那才是农名工的血汗钱,真正骗取这笔钱的人不需要追究吗?是坐牢的律师拿了这二百万吗?
你从十大就一直回避我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次欠款?为什么会出现层层转包?为什么包给没资质没资金没结算就坐牢的罪犯?甲方总包分包监管难道不需要有人负责吗?最后抓个律师,丢不丢人?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避免什么类似问题?避免包工头被拖欠工程款?
: 法院只能做到判欠钱的人还钱,不能做到替欠钱的人还钱。
: 农民工和包工头有本质的不同。农民工是付出劳动获得报酬,包工头是赚取农民工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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