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不是从事过法律就是从事过地产建筑行业。
对行业情况以及合同、法律关系说的挺在行。
【 在 vv 的大作中提到: 】
: 消失的两百万在赵某手里,赵某下游的米某和陈某都赔了,这有啥疑问。做工程有赔有赚,国家不保护工程承包商赚钱,因为那是经营行为,做陪了没人保底。至于违规分包有行业处罚。工程款没有任何特殊,就是看合同打民事。
: 这个事情的特殊性就是农民工工资受到特殊保护,只要他们讨要工资就是统统拉下来谁有钱谁必须付,现实操作中如果是执行中的项目,等不到诉讼业主以及承包商就会被集体约谈了,会要求他们必须谈出来结果。执行结束的项目可能会说那就告吧,告的结果是谁有钱谁出钱,然后彼此再去另案追究。所以米某要假借农民工的手讨要他的部分工程款,从农民工到米某全是虚假诉讼的知情人,但是考虑事由背景统统酌情轻判,律师没摘出去以及身份特殊于是不仅判了还是实判且不是最低。
: 至于你的所谓思考和要求。
: ...................
--
FROM 223.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