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于业主的要求太高了。那个账户,是要求承包商开设专用账户并且要求承包商编制台账以及必须保管,业主并不对账户履行事实监管责任,他们只能要求承包商提供台账,但是不给也不能把人怎么着,我是没见过这条还写罚则的。
一般合同只是会约定承包商对项目内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付直接责任,如果分包商拖欠应当由承包商先行清偿,而后依法追偿,基本上就是分包商既然是承包商找的那么就得给人家兜着农民工工资。
相应为了公平,还会有一条对发包人的约束,比如如果由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导致工资拖欠,那么发包人将以未结清工程款垫付工资,然后扣钱。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的一定比例(如不少于10%)作为农民工工资,及时存入专用预储账户。
: 显然粥店找来的多级施工企业都没有这样做,粥店作为建设单位也没有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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