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代位求偿权,但甲方已支付了工程款,除非规定了连带责任,否则就没有代位求偿权了。
这里边涉及了代位求偿以及连带责任,总之不能想当然。
【 在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 甲方必须把相应的规定明确在合同条款里面。以及,甲方在总包没有履行合同条款的时候,有向总包追偿索赔的权利。
: 但甲方说他不知情,让总包的分包商去承担因为他和总包没有履行规定带来的损失,那是不合适的。因为你们的合同,执行情况你们不知情,那善意第三方只能更不知情。
: 这种情形,分包商再次向甲方要求偿付农民工工资,并不是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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