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朝的典章制度和法律之中,从未发现有“四等人制度”的记载,这个“四等人制度”的概念最早是由民国学者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此后就被广泛地运用,一直到现在。(具体内容可见: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0726287016744853&wfr=spider&for=pc,我就不贴过来了,有兴趣可能转过去读一下)
没有这个制度,不等于社会没有分层。就像现在中国人人平等,但是真的人人平等吗?
元朝实际上跟以前想像中那种高压统治完全不同,元以宽失天下,对豪绅贪官(无论什么民族)特别纵容,对这些人欺压老百姓也不处置,最终老百姓活不下去造反了。
【 在 ddwb710 的大作中提到: 】
: 蒙古为了凑齐四个等级,还故意把汉人分出两个 汉人和南人,搞分化打击,用心险恶歹毒。万幸我华夏先民不甘受异族压迫,不像印度低种姓那样逆来顺受。不到百年就推翻外来侵略者,恢复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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