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垂线章 第九(法有四)
有无界直线,线外有一点,求从该点作垂线至直线上。
【图1】
第一法
如有甲乙无界直线,直线外有丙点。求自丙点作垂线至甲乙线。
先以丙为心,向直线两处,各作一小半圆,或两短界线,为甲、为乙。然后再用一度,以甲为心,向丙点相望处
作短界线,又以乙为心,也如上法,两线相交于丁。
最后从丙至丁作直线,截甲乙线于戊,则丙戊为垂线。
【图2】
第二法
于甲乙线上,近甲或乙,任取一点为心,以丙为界,作一圆界于丙点及相望处,各稍引长之。再于甲乙线上视
前心,或相望如前图,或进或退如后图,任移一点为心,以丙为界,作一圆界,与前圆交处得丁。
最后自丙至丁作直线,得丙戊垂线。
【图3】
【图4】
第三法
如果丙点垂于甲乙线之界,不能于丙点左右书圆如前二图,又或不能暗引长甲乙线。则当以甲为心,于丙点及相望处
各作短界线于丙、于丁。又进以乙为心,以丙为界,仍相望作两短界线。
最后从丙丁二交点处作直线,即得所求。
【图5】
第四法
如果甲乙线再面之边,且下无地可措规如前4图。则应当用前章第三法,或以丙为心,任指甲乙线上两点为丁、为戊。
然后任取一度,以丁为心,向丙上作短界线。然后用原度,以戊为心,仍向丙上作短界线,交于巳。
最后从巳至丙作直线,引长至庚,得所求。
还有更方便的办法,在后平行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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