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圆 求作合圆线 与所设线等 此线不大于圆径线章 第十三(一法)
【图1】
如有甲乙丙圆,求作合线,与所设丁线相等。其丁线不大于圆之径线。径为圆内之最大线,
更大不可合。
先作甲乙圆径,为乙丙。若乙丙与丁相等,即是合线。
若丁小于径,即余乙丙上截取乙戊与丁相等。然后以乙为圆心,戊为界,作甲午圆,
交甲乙丙圆于甲。最后作甲乙合线,即与丁相等。为何?甲乙与乙戊等,则与丁等。
三角形 求作形外切圆章 第十四
【图2】
甲乙丙角形,求作形外切圆。
先平分两边于丁、于戊。然后于丁、戊上各作垂线,为巳丁、巳戊而相遇于巳。
最后以巳为圆心,甲为界作圆,必切甲乙丙,而为三角形之形外切圆。
三角形 求作形内切圆章 第十五(一法)
【图3】
甲乙丙角形,求作形内切圆。
先以甲乙丙角,甲丙乙角各两平分之,作乙丁、丙丁两直线相遇于丁。
然后自丁至角形之三边,各作垂线,为丁巳、丁庚、丁戊。
最后以丁为心,戊为界作圆,即过庚、巳,为戊庚巳圆,而切角形之
甲乙、乙丙、丙甲三边于戊、于巳、于庚。此为形内切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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