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之处所 第二
任何光以直线照物体,其无光之处,则有景之处。想于交食时求影所在,理不外乎如此。
就是月与地能出景的,不在其受光直面,或在左右,必于受光反对之面,日光不照之地。
在日食,则为月景之处;在月食,则为地景之处。说有二章。
一说:
景与光,所居正相反。
暗体得光于此面,射影于彼面,是景之中心,与原光之心、暗体之心参相对如一直线,
则暗体隔光于景,使原光之心,恒居一线之末界。其正相反之彼界,就是景之心所在了。
【图1】
如果不是这样,设原光在甲,其照及乙,乙为暗体,隔光生景。据云景不射丙(丙是与甲正相对之处),
作甲乙丙直线,而斜射丁。则乙甲丁是角,角则有几何。任何几何皆分之无穷,能出直线至于无数,
而皆至乙丁边。那么甲既为原光之体,其所照必以直线出之(试诸仪器,足以为证),则乙丁皆在
受光之地,何自能为乙暗体之景呢?因此明景与光在相反之两界。论暗体者,其受光之面,必向光
所出之原界;其生景之面,必向杏所射之彼界,也是正相反的。
论日与月至两交之处而有食,也是依此道理。
二说:
明暗两体,任一运动,景随之移动。
试以暗体移动,其所借之光,随处不一,即所生之景,也随处不以。因为景与光既如一直线,
则暗体所居,定为景之末界,如直线之首。首移而线尚不移,则是曲线,非直线了。
【图2】
又试以明体移动。设甲为明体,乙为暗体,乙丙为影。则甲乙丙如一直线。
如果说明体甲移动至丁,丁仍然照乙,而乙尚射景至丙,则丁乙丙尤为直线也。
有间太阳照室,仅同隙光,光照墙壁,弈弈颤动。太阳既自顺行,墙隙仍无迁变,
则此颤动,为从何求?或者光与景,未必定为直线,而能微作曲势吗?
答:西古博物者亚利斯多说,空中尝有浮尘,轻而不坠,微而不显。庄周氏称之为野马,
或也称白驹。幽室之内,原光既微,次光反厚,则显此物,在于光中,纷入沓出,
能乱光景之界,使日视景,氤氲浮动,而实非景动,而是景之界限为浮尘所乱,
致使其然也。
再以气为证。现在观太阳出地,地面以上,多生蒙气,气在日体,与人目之间,即见
日之光界,也如颤动,非独日也。日中晴朗,切视地面,光耀闪烁如波浪然。炽炭在炉,
炭之四周,火光烨烨,也如颤动。所有类似此者,都是因为气而产生的。
在日、在地、在炭,固无颤动之理,所以景必系于暗体,就好像轮自必系于枢轴一样。
光上,景则下;光东,景则西,必然相对,没有相就的。所以太阳照地,其光绕地一周,
则景在其相冲之界,也绕天一周。因为日光从其本天直射至于地面,而景在地之彼面,
也直射至于月天。第日体常依黄道中线,则地景也常依黄道中线,而月行常出入黄道中线之内外,
所以月体与地景不得恒相遇合,大都不合时多,合时少。
所以日月不食时多,食时少,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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