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东拿不出证据证明损失几个月房租和租客有必然关系啊。
本来人家搬走就不影响你继续出租房子。你凭啥咬死损失就大于押金呢?
你咬死又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法庭凭啥支持你?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议您不要在这里凭空想象。裁判文书网上看看真实的案例,成百上千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例,房客提前退房的,都直接判合同解除,然后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给付房东。房东不仅无法要求房客继续履行合同,还要把多收的房租退给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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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论是房东提前收房,还是房客提前退房,只要事实上房客搬离,法院在判决时都直接判合同解除成立,然后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判。没有一个案例支持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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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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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bb FROM 223.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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