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当前专利都是个人或企业私有,建立产业共有的专利体系可行吗?
产业承受不起你这种试错。产业发展更不是某几个人的一言堂,那是产业内2000多名各方面技术顶牛的共识。而且这种共识不是定了就十几年不变了。我们知道,产业技术路线图每年都更新。这是一种动态的共识,随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战略调整,也会根据某些进展迟缓而加大投入。
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试错,而是为了保护创新。创新并不反对效率更高的高能动创新模式。试错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是可能的。例如,生物进化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反复试错。但也要看到,生物基因通常存在两种主要形式:主管宏进化的同源异构盒基因,它负责身体轴向结构并对身体其他部分具有调控功能;主管微进化的普通基因,它负责身体表型的具体表现。这是因为,自然界存在渐变和剧变两种环境变化。同理,集成电路产业也存在渐变和剧变两种变化形式,即节点渐进和范式转换,所以这个产业也要存在产业共有技术和企业私有技术两种思想方案的攻关形态。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一种试错
: 我认为忆阻器10年内没前景,别人觉得忆阻器不错,产业联合体敢在这个技术上下多大的筹码,真错了谁来背锅?
: 这次作为搞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制度恰好是一种鼓励试错的制度。把试错的风险分摊给众多的发明人,而在整体上激励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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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9.201.*
回到一开始的专利话题,“产业共有”在形式上怎么安排?要有个法人吧?
专利归这个法人所有是否满足“产业共有的专利体系”?
【 在 phoenixhills 的大作中提到: 】
: 产业承受不起你这种试错。产业发展更不是某几个人的一言堂,那是产业内2000多名各方面技术顶牛的共识。而且这种共识不是定了就十几年不变了。我们知道,产业技术路线图每年都更新。这是一种动态的共识,随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战略调整,也会根据某些进展迟缓而加大投入。
: 知识产权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试错,而是为了保护创新。创新并不反对效率更高的高能动创新模式。试错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是可能的。例如,生物进化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反复试错。但也要看到,生物基因通常存在两种主要形式:主管宏进化的同源异构盒基因,它负责身体轴向结构并对身体其他部分具有调控功能;主管微进化的普通基因,它负责身体表型的具体表现。这是因为,自然界存在渐变和剧变两种环境变化。同理,集成电路产业也存在渐变和剧变两种变化形式,即节点渐进和范式转换,所以这个产业也要存在产业共有技术和企业私有技术两种思想方案的攻关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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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7.153.*
现在我觉着这个问题并不难。搞一个联盟,统一管理各方面的捐助资金,统一管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设定将这些知识产权授予捐助方的执行机制。完美解决。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到一开始的专利话题,“产业共有”在形式上怎么安排?要有个法人吧?
: 专利归这个法人所有是否满足“产业共有的专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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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3.84.*
现在我觉着这个问题并不难。搞一个联盟,统一管理各方面的捐助资金,统一管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设定将这些知识产权授予捐助方的执行机制。问题是不是被完美解决了?
正如各方捐助猫粮食材(猫也把捉到的耗子交给你),由你统一管理,一旦做成了猫粮,按照事先的约定,你就有责任和义务再把这些猫粮分配给捐了耗子的猫。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回到一开始的专利话题,“产业共有”在形式上怎么安排?要有个法人吧?
: 专利归这个法人所有是否满足“产业共有的专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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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3.84.*
你这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如果是追赶已经得到验证的技术,这样效率高我同意。但是探索新技术不适用这种思路,需要的是百花齐放
【 在 phoenixhills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我觉着这个问题并不难。搞一个联盟,统一管理各方面的捐助资金,统一管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设定将这些知识产权授予捐助方的执行机制。问题是不是被完美解决了?
: 正如各方捐助猫粮食材(猫也把捉到的耗子交给你),由你统一管理,一旦做成了猫粮,按照事先的约定,你就有责任和义务再把这些猫粮分配给捐了耗子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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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6.96.*
可以百花齐放,但需要申明的,我们要发展的技术不是探索性,是一种解决产业实际问题的思想方案,直接就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高度能动,是这种研究的特点。胡正明提出finfet就是这类研究。
【 在 lizh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如果是追赶已经得到验证的技术,这样效率高我同意。但是探索新技术不适用这种思路,需要的是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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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9.201.*
另外,别人验证了方案可行的项目,到了咱们这,由于各方面条件的现在,未必就是可行的了。所以,即使同一方案,比如finfet,也还是要做可行性验证,看看到底可不可行;如果不可行,到底是哪里限制了可行性。
【 在 lizhg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如果是追赶已经得到验证的技术,这样效率高我同意。但是探索新技术不适用这种思路,需要的是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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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5.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