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前版主。
这个专利就是20年跟你讨论过的~当时你就给出了很好的建议,最重要的是让我确信第一个代理写得就是不行,果断换了代理。
你的意思是:不要直接卖软件给仪器用户,而是转让专利给厂商后,再让他给用户提供软件,或者内置该功能的仪器,不知道我理解对不对?
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厂商谈,业内可选的厂商有近十家。
仪器的用户偶然知道我们有这个技术,主动跟我们说需要这个功能,问我们能不能提供软件给他们用。
我本来想着是很好的一个广告,成交的话,可以跟一众厂商说,仪器用户特别需要这个功能,愿意花这么多钱买这个功能,你赶紧买我专利吧,买了对你们仪器销量肯定有帮助,还能收友商授权费。
但是后来转念一想,不会给专利转让埋雷吧?比如说因为已经授权出去一份使用许可,就无法完整地转让申请/所有权了?
【 在 tianbing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考虑卖专利,从买软件的仪器厂家角度,他们最好再得到一个专利许可,并要有权分许可。
: 这些价格可以打包在软件里,以简化交易过程。
: 简单讲,让仪器厂买到一个干净的软件,并且能再转卖给他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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