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陷害孙宏斌的手法,跟陷害付林的手法类似
两案都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片面归纳案情,断章取义地截取部分事实,作为判案依据,罔顾其他部分事实。
好比看见医生把手术刀插到病人肚子里面,刀口n厘米,好了,可以判故意伤害了,3年徒刑。
至于后面的缝合过程,对不起,衙门不管。
好比看见印度抛饼,截取一个瞬间--饼在天上的瞬间,说厨师是为了把饼扔给老天爷,这就是断章取义。
2、罔顾嫌疑人不具备犯意的客观事实。
孙宏斌的案子,导致他坐了4、5年冤狱,最后倒是得以昭雪--2003年给他翻案了,
某清的fu林是没有审p就了关2年,后来竟然啥说法也没有就不了了之了,估他计是给声禁了。
这营商环境真捷豹牛b,这还是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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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ech.sina.com.cn/it/2017-07-11/doc-ifyhwehx5664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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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pppo1212 FROM 59.109.217.*
FROM 59.109.219.*
1990年5月28日,一清早,孙宏斌被北京海淀j方刑事拘留。10天后正式逮捕,案由为挪用公款。公安调查发现孙宏斌曾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且数额不小。孙宏斌辩解说自己绝无“化公为私”的企图,只是因为公司财务制度僵化,手续复杂,才要留下一笔流动资金,以便为公司做生意时“用着方便”。
检察机关也的确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孙宏斌对这笔钱有贪污迹象,但尽管如此,擅自挪用公款也已构成法律问题。1992年8月22日,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7个月后,孙宏斌接到了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他因挪用公款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案都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 1、片面归纳案情,断章取义地截取部分事实,作为判案依据。
: 好比看见医生把手术刀插到病人肚子里面,刀口n厘米,好了,可以判故意伤害了,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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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9.*
btw:近期看了那么多骂柳的理由,这条是我唯一认可的一条
(但这不能成为以民族主义批联想的理由,
我是不会站到极端民族主义的阵营里面的,
发这个帖子的意思是反对司法fb、反对二代只手遮天)。
当然后来他似乎也有歉意、悔意,有弥补的意思。
柳孙矛盾,来源于上对下的猜忌,担心部门夺权,但并无实锤,而且逻辑奇葩
分公司还能夺了总公司的权?这忧虑还真是搞笑;
说白了就是嫉贤妒能、滥施淫威。
如果是民企老板在自己企业内部这么搞,也算人家处置自己的权益,外人也说不着。但那时的联想好像有国有股份。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1990年5月28日,一清早,孙宏斌被北京海淀j方刑事拘留。10天后正式逮捕,案由为挪用公款。公安调查发现孙宏斌曾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且数额不小。孙宏斌辩解说自己绝无“化公为私”的企图,只是因为公司财务制度僵化,手续复杂,才要留下一笔流动资金,以便为公司做生意时“用着方便”。
: 检察机关也的确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孙宏斌对这笔钱有贪污迹象,但尽管如此,擅自挪用公款也已构成法律问题。1992年8月22日,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7个月后,孙宏斌接到了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他因挪用公款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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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9.*
这个行为,即使放到现在,违反财务制度,说挪用公款一点都不冤吧?
其实,后面判他无罪,倒是有问题的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1990年5月28日,一清早,孙宏斌被北京海淀j方刑事拘留。10天后正式逮捕,案由为挪用公款。公安调查发现孙宏斌曾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且数额不小。孙宏斌辩解说自己绝无“化公为私”的企图,只是因为公司财务制度僵化,手续复杂,才要留下一笔流动资金,以便为公司做生意时“用着方便”。
: 检察机关也的确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孙宏斌对这笔钱有贪污迹象,但尽管如此,擅自挪用公款也已构成法律问题。1992年8月22日,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7个月后,孙宏斌接到了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他因挪用公款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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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0.237.*
孙都承认自己是主动截留资金,还说别人陷害他?
截留大笔资金,放到现在也是违法吧?是否犯罪咱不知道了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案都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 1、片面归纳案情,断章取义地截取部分事实,作为判案依据。
: 好比看见医生把手术刀插到病人肚子里面,刀口n厘米,好了,可以判故意伤害了,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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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0.237.*
你这就叫断章取义,割裂整体事件看局部。
挪没挪,要看全局,人家后面应该很快会用于公用,那么公款公用何挪之有?你不能看事看半拉。
如果公检法突然插进去干扰人家营业,导致这钱没法用于公用,那是执法造成的问题,就像万用表测量弱信号,发现信号不合格,那是你测量方法的问题,不是信号的问题。
就算钱从公户“挪”到私户,孙没“用”于私人用途,有挪无用,不算“挪用”。
从法旨到法条,定罪都说不过去。
这就是一起权贵迫h竞争对手,刑事介入民事纠纷的典型案例。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行为,即使放到现在,违反财务制度,说挪用公款一点都不冤吧?
: 其实,后面判他无罪,倒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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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8.*
我没看到什么截留情节,只看到他为了公司经营方便,把公款搁在好像是一个私人户头上,也就十几万。
因为走公户手续非常繁琐,他的这种方法是惯例,应该也是得到公司认可的、是领导知悉、同意的、至少是默许的。
肯定是平常领导就让下属这么搞,享受企业发展红利,
不爽下属了就以此为由,把下属抓到监狱去,
这手法太他妈损了,没的洗。
某国规矩多如牛毛,例如财务制度,不可能完全合规的,除非是啥事不干。
然后压门就能随便抓人,想整谁整谁。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孙都承认自己是主动截留资金,还说别人陷害他?
: 截留大笔资金,放到现在也是违法吧?是否犯罪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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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8.*
默认?哈哈,你好告诉我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公款脱离监管,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利息是谁的? 90年代的13万。现在,就是一分钱,也不能呀
【 在 opppo1212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看到什么截留情节,只看到他为了公司经营方便,把公款搁在好像是一个私人户头上,也就十几万。
: 因为走公户手续非常繁琐,他的这种方法是惯例,应该也是得到公司认可的、是领导知悉、同意的、至少是默许的。
: 肯定是平常领导就让下属这么搞,享受企业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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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1.*
你说的是理论情况
那你要自己开个公司 或者去当一下会计
就知道如果完全合规 搞企业就是为社会搞福利 老板能赔死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默认?哈哈,你好告诉我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公款脱离监管,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利息是谁的? 90年代的13万。现在,就是一分钱,也不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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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9.50.*
不如你告诉我,哪个公司不允许这么做?
水至清则无鱼,哪个公司没有小金库?没有阴阳账?没有点自己的方便法门?
我告诉你,那样就根本运营不下去。
显然你对此一无所知,你就是一个普通的底层上班族--我无意冒犯,只是为了提醒你认知的局限。
事实上,公司运营中风险无处不在,
你不可能在合规上做到100%,你再谨慎都做不到,
有人搞你,你再谨慎都能被构陷,像孙、付那样。
没人搞你,这些事p都算不上。
如果有人保你,吞舟是漏,只要这人不倒台。
任何公司都做不到账面完全清楚,多数账是算不平的,只能填补,或者就那么着了,不是因为有什么人故意犯错,而是因为系统bug。
这套财务制度本就有bug。
你只能做到大致差不多。
十几万对那时的孙这个职责的人来说,只是很小的一笔。
好像是:那时l想的营业部已经在全国有十几个或几十个分公司了,孙控制的营业部下辖这些分公司。(我就看了一遍链接中那文,这些细节记不清了)
如果你一年能给家里赚100万,年底有200块钱说不清哪去了,你老婆跟你闹,你怎么想?
所谓“脱离监管”也是一个相对说法。
钱要在多么微观、多么精致的程度上受公司监管,才算不脱离?
是以秒为单位?是要100%?没有这么个定义。
孙在联想,以他的职业前途、预期收益看不会跑路,那么这笔钱在他手里就安全,就受控。
皇帝的兵也不能随时听皇帝耳提面授,打仗的时候要交到将军手里,可能几个月、几年“脱离控制”,这都不是程序上的犯错,就算有一定风险也是必须的折衷。
公司经营,老板就得放权让手下有一定的自由度,机会都是风险换来的。
我不反对你在法律上咬文嚼字锱铢必较,但你要全面、深刻地理解法律。
【 在 natie 的大作中提到: 】
: 默认?哈哈,你好告诉我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公款脱离监管,那个公司允许这么做,利息是谁的? 90年代的13万。现在,就是一分钱,也不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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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9.10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