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给公司回个快递,说明158天产假的主张和依据,同时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 在 LottoR 的大作中提到: 】
: lp公司规定产假是98天,少于所在省计生条例给出的158天,系统里提休158天产假流程被退回否掉,二次提报再次退回。而后公司快递发出通知要求98天后按时上班,否则按旷工自离处理。
: 请问此时该做什么应对措施为好,先投诉到劳动保障纠察大队还是直接走仲裁。如果不做反应,公司后续做出自离的处置,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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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CR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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