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稍大一点的小区换物业基本是个无法完成的工作
一审输了还有二审呢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并没有支持物业,分清楚敌我形式,我们本来就在一边。
: 你所谓的公平正义和秩序要体现在法律条文上,法院只看法律条文。
: 知己知彼才能有胜算,你这样动不动给别人扣帽子,在法院那里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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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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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2.198.38.*
国营有啥用
【 在 yb9127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业公司应该国营
: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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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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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2.198.38.*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要忘了
【 在 kafpakafp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法制就是拉偏架,不少以欺诈为前提的事实服务应该有效么?强卖和强奸又有什么区别?
: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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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9.15.*
你这是理想状态,问题一,自来水公司派人到全市各小区上门费得多少钱?物业都是一个老头修所有,顺便浇花。如果水电绿化分专业,人员要增加几倍,费用又要多少?问题二,物业最麻烦的不是物业维护,而是协调管理,和业主的主要矛盾也在此。比如是否允许装防盗网,养鸽子,是否拆/建自行车棚,要不要防水改造钱谁出等等。居住小区本质是个社会,有很多决策性事务,无论业主自治,还是国家管理,还是企业管理,根本矛盾都是一样的,都是社会需求和成本效益的冲突,还有管理者私心如何约束。物业问题是制度性的,换人治标不治本。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和我想得差不多,
: 水由自来水公司维修,电由国家电网维修,暖由供暖公司维修,
: 毕竟平时使用费里就包含维修费用了,起码是公共部分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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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这本来也是需要学习和适应的,所谓的公民社会培育。问题是,谁想让你培育?
【 在 tfboys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以为技术万能啊?
: 广州搞了这个系统,政府出面搞的,都不用app,公众号即可。
: 小区注册后可以直接进行重要事项投票,简单方便,你想到的功能都有。
:
: 但是,请问谁能组织并且搞定所有业主都按要求上传资料并注册?
: 不要以为一个通知就可以,你告诉小区每人发1000块钱,还会有很多人不去领的。
: 这需要热心的业主志愿者一次次上门宣传、推动并说服。
: 注册完了,向 有关部门 申请小区某事项要投票, 申请的流程谁来跑 谁来准备资料?
: 都搞定了,启动投票,谁一遍遍组织小区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投票(投票启动后,公众号有几次推送和短信通知的,很多人置之不理)
:
: 为啥我知道这么多,因为鄙小区通过系统公投过,看志愿者们历时近一年才组织完电子投票。
: 结束后,你以为结束了?早着呢!不同意方案的人,开始张贴大字报,开始各种反对举报。。。等等等等
:
: 狄青们总是把社会治理看的太简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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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abiao 的大作中提
: :
: : 其实这应该是互联网+的应用场景
: :
: : 搞个系统,三年一投票
: :
来自 LIO-AN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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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79.*
我们这里物业搞了个假签名,告业委会...
【 在 tpeng (深圳元帅(南山科技园招商))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小区5000户,一直由开发商做物业
: 业主成立业委会,投票时,5000户中出现了几户假票(签字人和户主不一致),警察就以欺诈罪名把业委会筹备人抓去关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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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8.134.*
zf最早设计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推动公/民社会自治制度……
中间某年已经发生变化了,现在强调的是D的一元化领导。
所以业委会目前基本上是残废状态,街道办事处已经越来越深入到小区管理中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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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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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62.*
我们小区能换成功感觉真是的奇迹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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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104.*
我这里更可恶,买房的时候从合同看是不同小区,但是交房一年后被开发商、zf、物业强行跟另一个小区捆绑,另一个小区有公租房,面积和户数比商品房还多,各种拉偏架连业委会都成立不了,物业费全花在另一个小区了。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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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3.125.208.*
我们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集团老总是业委会的主任,这找谁说理去。
【 在 spad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城市小区是典型陌生人组成,换句话说,就是一盘散沙,面对有组织的物业公司,虽然
: 数量有数量级的差距,各种事务上都是处于被吊打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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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少数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合同到期以后决定换物业,物业赖着不走,业主也没有
: 任何办法,业主唯一能做的拒交物业费,由于民法典有个事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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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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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