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一家出版社就一本外文书 的中文翻译达成初步意向,对方发来委托翻译合同,现摘几条 大家看看,有何建议?? :
第四条 乙方的译文要忠实传达原著思想,符合国内专业书籍语言习惯,名词术语准确,前后一致统一;文字要通顺流畅,符合汉语规范和出版要求。甲方在收到译稿30天内发出 《译稿质量检查函》,按翻译水平和文字水平对译稿进行初步抽查评级,评级标准下:
翻译错误不超过万分之三,且文字错误不超过万分之五,通过;
翻译错误不超过万分之五,且文字错误不超过万分之八,基本通过;
翻译错误超过万分之五(含),或文字错误超过万分之八(含),未通过;
基本通过和未通过的译稿将有一次退改机会。
经编辑再次评审后,通过的译稿将全额付给翻译稿酬,基本通过的译稿将在扣减翻译稿酬的10%后支付全部剩余翻译稿酬,未通过的译稿将不予支付翻译稿酬。
届时未能出具《译稿质量检查函》,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 翻译作品署名为乙方。
第六条 甲方在接到乙方译稿后6个月内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出版日期。如到期仍不能按时出版,甲方可暂向乙方预付30%的翻译稿费。若非乙方原因导致上述作品不能出版,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稿费的5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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