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上》:“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郑玄注:“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
游桂注:“庶人不庙祭则宗庙之礼所不及也;庶人徒行则车乘之礼所不及也;庶人见君子不为容则朝廷之礼所不及也。不下者,谓其不下及也。”
《孔子家语·五刑解》:“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用现在话来说:贵族官员犯罪不上刑;贵族行为标准不套老百姓。要着重说明的是,这里的“礼”不是仪礼,是指对贵族或官员行为约束的规范和标准,即“礼之质”。老百姓引车卖浆,无所谓礼,当然也谈不上充不充礼。郑玄说得太笼统。游桂注和《孔子家语o五刑解》都死咬仪式,忽视“礼”的实质。圣人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可见礼之质重于玉帛钟鼓之类礼仪,因为仪式是人人会耍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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