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有人扒出来了,判刑实习生送的那个通知不是出事的施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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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0.196.193.*
总包跟丞达的合同特别注明不含事故所在路段,
调查报告里丞达最后也没什么责任。
你觉得是丞达分包了不属于他的施工段?
【 在 Joesta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项目都是不允许分包的,丞达承认分包就要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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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 在 tan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了事故报告了么?
: 丞达公司无责,
: 因为它是分包,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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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9.64.*
D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
【 在 dreamdrago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历害国确实厉害,刑事责任可以让实习生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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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81.*
我咋记得他分包了两个,出事和没出事的都是这个人,
但是实际实习生的停工令是没出事的那个。
【 在 tan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了事故报告了么?
: 丞达公司无责,
: 因为它是分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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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你说的这些实际可能都有,但是。。。
: 从济南发生的这起事故来看,项目单位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也似乎存在一些疑问。首先,施工单位并未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属于非法施工。如果签订了施工合同,就需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责任,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也不需要让一位实习生来承担责任;第二,从2023年12月11日到事故发生的2023年12月30日,整整19天时间,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多次就施工质量、安全隐患等给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本不当一回事。为什么一个连施工合同都没有签订的施工单位,态度能如此强硬,能够置项目单位的要求和整改通知于不顾,背后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第三,王某某作为实习生,在项目部有没有师傅带、学校的指导老师又是如何指导学生实习的、将停工令这样的重要工作交给一名可能连讲话也不大敢的实习生送达,是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多次下达整改要求和通知的情况下,施工单位都不买账,让一名实习生送交停工令,效果显然会大打折扣。如果让安全总监等去送达停工令,是否效果会好些,项目单位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相关领导是否也有一定责任,值得关注。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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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法律上 公司收到停工令
而且开会 证明确实收到了
公司内部流程 跟停工没关系
你停工不停工 又不看内部流程
不然的话 停工令以后就是摆设了
大家都拿非公司员工没送达公司文件说事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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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46.*
还“一直到事发”没送到,
29 号 23 点签字的,还不知道盖章没, 30 号早上出事的。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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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1.93.157.*
“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
你看看是几点发的?
是事故前几个小时夜里开会决定的。
当时已经元旦放假了,
就算实习生半夜12点送到丞达公司,
有人(保安?)签收么?
丞达公司元旦节有人上班么?
况且出事的路段根本不是丞达公司承包的,
它就算签收了如何停工?
【 在 greenyeagh 的大作中提到: 】
: 项目监理部下达的停工令是实习生签收的,随后项目部制发工程停工令并安排该实习生送达,一直到事发,实习生都没送达。该施工情况问题严重已多次责令整改,现在其他人都证明自己做过事了,实习生只能证明自己将停工令扣下来了没送达。但凡有一点常识,拍照发、电话传达等等,都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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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出事施工段的包工头叫王良法,干了两个合同。
一个是正式签了分包合同的,分包单位是丞达公司,这个没出事。
另一个出事了,本来也是计划分包给丞达公司,合同没来得及签,活已经先干了,还是包工头王良法来干。
停工令里说的施工区域就是出事的那个。
【 在 zhuxianj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咋记得他分包了两个,出事和没出事的都是这个人,
: 但是实际实习生的停工令是没出事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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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