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更新:请教专业人士:小孩骑车被撞,司机逃逸,定同等责任是否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1,你咋知道汽车没减速的,要是没减速咋可能没受伤
: 2,不是骑车人,而是自行车。没下车就应该按车辆处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在另一辆横穿马路的汽车屁股上,肯定是横穿马路那辆车主责或者全责。而这个事故里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区别。所以横穿马路的一方主责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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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交警都认定是肇事逃逸了 你说这些都有啥用?
再说横穿马路就没有路权了啊?横穿马路也可以是直行啊,比如自行车是直行,机动车是右转呢,当然我意思是不用猜,交警的单子上已经认定是肇事逃逸了,就应该主责或全责,你非得造出来一个横穿马路、路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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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50.*
楼主说了
孩子是横过小区口的马路
不是通过路口
属于横穿马路遇到正常行驶
【 在 youngle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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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交警都认定是肇事逃逸了 你说这些都有啥用?
: 再说横穿马路就没有路权了啊?横穿马路也可以是直行啊,比如自行车是直行,机动车是右转呢,当然我意思是不用猜,交警的单子上已经认定是肇事逃逸了,就应该主责或全责,你非得造出来一个横穿马路、路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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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47.96.*
司机停车了,还查看了,还把自行车推到路边了,不算逃逸吧
【 在 mingmingsi7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认为不合理,但我没有法律依据,交警这么处理有偏袒肇事司机之嫌且司机是肇事逃逸。交警可能在和稀泥,看你家小孩没有受伤,他们不愿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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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3.37.*
妥妥的汽车全责呀,这是哪里的交警?人行道不让行人不减速吗?要说责任顶多是个次责,顶多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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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244.*
最新的交通法关于人行道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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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183.*
我们这边每天早上警察都要抓在人行横道上骑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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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30.9.*
直觉非常不合理,不管结果如何,建议继续投诉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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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40.218.*
感觉逃逸应该就是全责,基本都是按照这个来定责的啊
如果有急事,可以拍下照片,留下确定的联系方式,最好把身份证让对方拍下来或者记下来,而不是这么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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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5.229.*
过斑马线不推行是重大过错,司机正常行驶无过错,这个事故中孩子有明显过错,司机过错不注意安全驾驶不是明显过错
【 在 rdi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骑行过人行横道也另行处罚,不影响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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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hing~~
发自「今日水木 on V204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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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3.35.*
近期,在临洮县就发生一起当事人骑行自行车横过斑马线未下车推行被撞又担责的交通事故事故案例:
2022年08月15日18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甘J5***6号“长安牌”小型轿车,沿东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骡马市路口时,与由北向南骑行自行车的潘某某相撞,致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王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驶是导致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潘某某在此次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驾驶自行车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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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