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从中秋夜事故看,‘右转’不规范是拖累首都交通文明指数的主要
那我们换个场景:直行和转弯相撞。我们都说转弯全责。可是,按你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理论,直行在路口没有做到减速观察,所以没有避免事故,那就是违规,所以也要承担责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认定不是你这个原则。应该是根据双方的交通行为以及该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来定责。
: 本案中,前车先右转后打灯,后车从前车后方挤入前车侧方,两个行为都违规,且与相撞事故都有因果关系。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都有责任,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错性质分出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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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10.42.*
当然应该提前打灯
虽然摩托车主责死了白死
但毕竟是条生命
能避免还是避免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不开摩托车,本人开小客车。我从本案得到的教训是,转弯要提前打灯,给后车足够预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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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要是他不骂我,我就不会一时冲动砍伤他了,都是他的责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事故是多因一果,不能只看某一方的过错。后车当然有过错,但是前车不规范打灯的行为与事故有有因果关系。试想,如果前车提前二三十米就打灯,后面的摩托车就不会从右边钻了,大概率跟在后面依次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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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20.*
你看那个结果通报贴里,交J的调查询问过程,交J专门问了前车车主,转弯时打灯了没有,什么时间打的,最后给定了个次责。这是交J作为一个专业执法者对法律理解,我很认同。
你可以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们换个场景:直行和转弯相撞。我们都说转弯全责。可是,按你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理论,直行在路口没有做到减速观察,所以没有避免事故,那就是违规,所以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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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应该提前60米左右打灯。
【 在 pingguofei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转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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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换个场景,如果本案中,前车右转根本没打灯,你认为前车要担责吗?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我们换个场景:直行和转弯相撞。我们都说转弯全责。可是,按你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理论,直行在路口没有做到减速观察,所以没有避免事故,那就是违规,所以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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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前车右转没打灯,我认为不管出没出事故,前车都应该罚款2000。
但与事故定责无关。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换个场景,如果本案中,前车右转根本没打灯,你认为前车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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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10.42.*
你认为转弯不打灯只罚款就完了,与转弯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无关?
如果转弯不打灯在转弯事故中可以无责,那么为什么要规定转弯必须打灯呢?凭什么罚款。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车右转没打灯,我认为不管出没出事故,前车都应该罚款2000。
: 但与事故定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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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这种靠意淫活着还舍不得查一下的,还活着,真的应该感谢北京机动车远高于你这逼的素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小条规定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小学毕业没?懂什么叫禁止进入么?你下马路牙子就已经进入了,严格说你已经违法,交警可以处罚你20块钱,不罚你是因为交警觉得你蠢懒得管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4小条规定,非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综上,法律明文规定了任何人和物体,只要过停止线,就违法,而不是靠你意淫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存在违法行为
你再次用你的实际表现,证明了北京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之低下,活该不被让
【 在 pingguofei 的大作中提到: 】
: 礼让行人是机动车的必要义务,否则就是野蛮群体。交规是保护行人而规范机动车的,实际上机动车的所有行车权益都来自于行人的无私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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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明确规定了行人和非机动车“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行人闯红灯是天赋人权,是社会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
【 在 talent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这种靠意淫活着还舍不得查一下的,还活着,真的应该感谢北京机动车远高于你这逼的素质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小条规定
: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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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