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心得]注意遵守道交法22条第1款
你就从来没有进过人很多的路口吗? 我看到的世界和你看到的世界不同。我不用我看到的世界代替你的世界,也不要用你看到的世界代替所有。
很多时候,不能离远。比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就一条线,车流很大,人流也很大。“就有非机动车当自家客厅随意走”
有远离安全意识是对的。这点你对! 但世界总有驾驶员莫名其妙的的违规,也总有(并且相对而言,基数大,发生情况大)行人/机动车不安全行为。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脑袋呀?不能离远点吗?
:
--
FROM 122.192.219.*
谢谢! 不敢担“贺”。
还是不要认全责比较好。出了事故,刷了些故事是我不想全责(是真正意义上的求公平公正/在人文关怀基础上的公平公正)争复核的动力!
祝大家出入平安!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祝贺。
: 你这事故有印象,我当时觉得复核胜利希望不大。我要是你就认全责,可能多数人也会认因为不太容易得到电动车违章直接证据。
--
FROM 122.192.219.*
好像我的回复没发出?如果重复请见谅!两个帖子一起回复吧
复议自己写的两个理由:其中一个是对对方电瓶车属性申请认定;另外一个是我觉得是对方侵入我方道理是事故原因。
我没有责任是这样理解的(自学法律,理解不一定对,对所说的不负法律责任):
(1)第一次责任认定书没有原因,就是说我全责。第二次责任书,认为我违反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判我平等责任。你可以看一下有些人共享的责任认定书的理由一般是如何描述的。
(2)从路权说,双方都是直行过了停止线,我有我虚拟道的路权,对方左打侵入我方虚拟的车道是事故发生原因。特别是我方车头都超越了对方车头了,对方还左变道。如果双方“各走各道”(特别是电瓶车走他自己的道)事故就不会发生。
我这个事情,如果是两个机动车,那么我估计(是估计)被判无责。但是对方是交警认为的非机动车+人受伤。所以就这样了(我这样认为的)。
修改补充一点:复核后的责任认定书中,认为电瓶车有责任的原因是违反交法57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你看这个条多清楚)间接说明对方的变道行为的不合法性。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后一个问题,你理解你没责任?如果是,为什么没责任?
--
修改:chocolateXZ FROM 122.192.219.*
FROM 122.192.219.*
车流量很大,人流量很大,为啥就你出事故了呢?
【 在 chocolateX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从来没有进过人很多的路口吗? 我看到的世界和你看到的世界不同。我不用我看到的世界代替你的世界,也不要用你看到的世界代替所有。
: 很多时候,不能离远。比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就一条线,车流很大,人流也很大。“就有非机动车当自家客厅随意走”
: 有远离安全意识是对的。这点你对! 但世界总有驾驶员莫名其妙的的违规,也总有(并且相对而言,基数大,发生情况大)行人/机动车不安全行为。
: ...................
--
FROM 120.245.134.*
如果按事故与车人流量的比例来数量化的话,本来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
比如说万分之一。
那天,这个万分之一掉到了楼主头上。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流量很大,人流量很大,为啥就你出事故了呢?
--
FROM 112.47.225.*
这世界没有“运气”没有“偶然”?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流量很大,人流量很大,为啥就你出事故了呢?
:
--
FROM 122.192.219.*
刚才的又没有发出? 如果重复,见谅!
朋友,最后回复你一下! 这个时间没有“偶然”没有“运气”?
“事故发生有其必然性”,一定是某种因素,往往都是交通参与者有某个方面不对。
“就我出事故了”除了“我”还有个对方吧? 希望你以后不会碰到小偷偷东西或者其他类似事情。如果发生了,坚持认为“为什么就你被小偷偷了?”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流量很大,人流量很大,为啥就你出事故了呢?
:
--
FROM 122.192.219.*
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不一定对):
简单讲“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对交警而言,对当事人也更加,更加麻烦。比如一般程序就可以扣车就可以鉴定啥的。
所以简易程序可以理解为:“双方同意+损失非常轻微+事故成因很清晰+只需要1位叔叔”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对司机来说多付出什么代价?就是一个jc俩jc?
--
FROM 122.192.219.*
看这描述,其实你可能无责。主要是不好固定证据 加 照顾非机动车。似乎他有碰瓷的感觉,虽然他没碰瓷动机。
【 在 chocolateXZ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我的回复没发出?如果重复请见谅!两个帖子一起回复吧
: 复议自己写的两个理由:其中一个是对对方电瓶车属性申请认定;另外一个是我觉得是对方侵入我方道理是事故原因。
: 我没有责任是这样理解的(自学法律,理解不一定对,对所说的不负法律责任):
: ...................
--
FROM 218.108.210.*
事故谁都不希望,但是发生了该争取自己的正当权利还是应该的,自己正当权利得到维护值得祝贺。
【 在 chocolateXZ 的大作中提到: 】
: 谢谢! 不敢担“贺”。
: 还是不要认全责比较好。出了事故,刷了些故事是我不想全责(是真正意义上的求公平公正/在人文关怀基础上的公平公正)争复核的动力!
: 祝大家出入平安!
: ...................
--
FROM 218.10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