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半天,你们就只等找出河北那一个案例来,你凭啥认为很多司机无法避免的事故被冤枉付了责任呢?
都凭你想象?
我随便一搜鬼探头就能搜出不少行人全责的的,比如这个:
从附近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由南向北行驶,小轿车驾驶人陈某由北向南行驶。李某穿过等候信号灯的车流,越压单黄实线想要调头,由于车流阻挡视线,陈某并未注意到横穿马路的李某,当发现时已经来不及躲闪,因此发生碰撞。
这是一起典型的“鬼探头”式过马路,这种行为非常危险,两名交通参与者从彼此视觉盲区近距离、短时间出现,让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最终,灯塔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在 freedomwit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去年5月行人闯灯撞倒超速快递小哥,小哥被越野车压死的案子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y 13 16:04:39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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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有啥奇怪的,法官也有自由裁量权呀,刚好用来和稀泥而已,而且国内传统观念本来就是死者为大,要不然哪那么闹事的呢,而且你故意把我的意思极端化有啥意义呢,你也知道不成立啊,刚刚有版友举出的例子你就说判例里面有未尽到观察责任,而这本来就是个大框子啊,上海的这个
: 欣此捣ü僖部梢运底部斓菪「绲乃净痪〉焦鄄煸鹑窝剑皇欠ü倜挥姓庋卸眩哉獠攀墙桨
: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你想说,你可以合法的撞死闯红灯的行人,即使你完全没刹车,也可以用我反应慢解释?
: : 另外就是,我再说一遍,你们老说和稀泥是常态,当让你们举例子,就只拿出河北非开通道路撞死人这一例。。。你不觉得奇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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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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