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内不讲路权,讲究吹毛求疵
那是在中国不算
排队闯红灯见过没?撞死多少人统计过么,没点后台哪个城市能做这个生意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 泥头车闯红灯出事故可从来没有说过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
FROM 113.143.195.*
re 其他的回帖都是在装作看不见房间里的大象
【 在 zyzx77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不敢给百姓任何权力,怕你持法自保。
: --
:
:
--
FROM 123.123.205.*
在中国不算就行了。我们又不是生活在外国。
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有统计。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在中国不算
: 排队闯红灯见过没?撞死多少人统计过么,没点后台哪个城市能做这个生意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
FROM 124.115.66.*
这个例子不是司法宽松,大概率是权利寻租的结果。
你心里也清楚。
别混淆概念。
【 在 ysysunway (一杯敬自由) 的大作中提到: 】
: 除了保险出点钱,司机有啥责
: 中国对司机已经很宽容了,不知道还在争什么
: 我同事父母都是被大货车违章撞死的,同等责任也就保险出了点钱
: 换我怎么也得送司机和家人去团聚
--
FROM 111.192.100.*
没办法
现在法律就算是故意杀人,也有大概率不会死,何况这种主观故意难以认定的
当然,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明文规定司机一定无责,这是原则问题,因为如果无责,就会造成车辆只要无责的情况,就会开的无所顾忌
如果有人死亡,起刑加到三年,确实是现在还有一些可能性实现的目标
【 在 ysysun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除了保险出点钱,司机有啥责
: 中国对司机已经很宽容了,不知道还在争什么
: 我同事父母都是被大货车违章撞死的,同等责任也就保险出了点钱
: ...................
--
FROM 124.207.9.*
混淆啥概念
责任划分本来就是法律判定的结果
行人在中国生命权就是这个层次
不是你们一群人要改变当前法律的么
【 在 plant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例子不是司法宽松,大概率是权利寻租的结果。
:
: 你心里也清楚。
:
: 别混淆概念。
: --
: 发自xsmth (iOS版)
: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5 Pro」
--
FROM 113.143.195.*
如果司机的责任致别人残疾或者致死,也把司机对等处理,那我同意路人这种情况下全责不用司机赔。现在的交通肇事处罚太轻了,经常致死也只是赔点钱,甚至是保险赔。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 --
--
FROM 122.247.123.*
以下是我在DS上提问“在欧洲、美国等西方国家,如果行人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死,驾驶人承担什么责任?”得到的回答,当然西方国家的交通法规不了解,可作为楼主提问的参考回复。
? 一、美国:各州差异显著,分三类制度
1.责任过半制(半数以上州适用)
若行人闯红灯承担主要责任(≥50%),则驾驶人完全免责;
例如在阿拉巴马州,行人全责时,驾驶人无赔偿责任。
2.比例分摊制(加州等13州)
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摊责任,但强调“行人路权高于机动车”;
例如行人闯红灯负70%责任,驾驶人仍需承担30%赔偿。
3.地域差异案例
洛杉矶:严格保护行人,即使行人违规,驾驶人通常需担责;
纽约:若证明行人突然闯入盲区且驾驶人已采取避让措施,可免责。
注:纽约2024年新法虽允许横穿马路,但因此引发事故时行人仍需担责。
二、欧洲:倾向保护行人,但强调过错证据
1.德国
若驾驶人无超速、分心驾驶等过错,且行人故意闯红灯,驾驶人责任较轻;
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需承担最高10%的象征性赔偿(类似中国)。
2.法国
以电子监控判定责任,若行人全责,驾驶人通常无需赔偿;
但司法实践中可能基于“弱势保护”要求驾驶人部分赔偿。
3.英国(间接参考)
根据“过失侵权”原则,需证明驾驶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如超速、未观察路况);
若驾驶人完全合规,行人全责,则驾驶人无刑责。
--
FROM 125.35.86.*
拉倒吧。国外讲路权的第一个要义就是行人路权最高。美帝车让人比帝都强太多了。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7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法律才是尊重生命,司机和路人都是可能犯错的,司机犯错的代价只是车坏掉。路人犯错的代价是丢失生命,这就是为什么国内不会一味强调路权。生命权强于路权。路人即使是犯了错,难道他就应该死吗?道路效率是不是比路人的生命重要?
: --
:
--
FROM 76.132.7.*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过失杀人,交通事故致死,都有罪啊,本来法律就是这样的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白上那么多年学,连简单的换位思考都做不到,如果行人闯红灯全责,那对应的应该是汽车闯红灯撞了行人按故意杀人对待,不知道这些人当司机时愿不愿意接受这一点。
: 当然,行人闯红灯即使无事故也应该处罚,就像处罚司机闯红灯一样,这样才能降低事故率。
--
FROM 223.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