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内不讲路权,讲究吹毛求疵
你才是枉顾基本法理,将自己奇葩认知凌驾于法律之上。道德是约束自己的,法律是约束所有人的。要你遵守法律,怎么算是道德绑架?其他人作死,有过失行为,并不是你实施过失行为的理由,这个简单的逻辑你懂么?你不给她一亿,没有违法也不存在过错啊。为什么不可以想,有什么可比性?你如果可以无过失、不违章的把她撞死,自然没有你的事。好笑。捋捋脑子再扯吧。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表面看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实际上是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毫无现代法治精神,缺乏最基本的法理常识。甚至可以说是道德绑架和讹诈。
: 人家自己作死,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权,要你去尊重?你算老几?
: 你站楼顶上跟银行要1亿,是不是人家的财产权要让渡你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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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可能会有处罚,可能因违章的过失行为承担后果及责任,有什么问题?难道只有违章撞死白撞才算是不和稀泥?一方违章另一方无过失行为的,无责判例还少么?但另一方也有过失行为的,为什不应因过失行为,以及和事故损害结果存在关联而担责呢?
【 在 hitzjw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电动车闯红灯、逆行家常便饭,什么时候违章全责,不和稀泥,就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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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是损害结果,并不是行为,你搞搞清楚再说。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闯红灯,你说撞死人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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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讲路权的话
汽车进入自行车道或者人行道应该一律拖走
汽车闯红灯撞人应该死刑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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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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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章等过失行为,不仅鬼探头,行人突然启动折返加速等行为,无法预见,来不及避让的,当然无责,判例很多。但本案完全不是这种情况,明显违章,通过斑马线未减速注意观察。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鬼探头撞死行人,汽车司机也无责或者责任很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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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说
除非规定汽车开出来一律拖走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道撞人时也没开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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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hixiangyun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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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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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我德国朋友吐槽什么不允许右侧车车快,完全脑残规定。跪久了而已。
【 在 weibeiqs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议去文明国家体验一下驾驶规则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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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奇葩认知和法律没有关系,任何人也不需要关心。我囯道交法开宗明义,确保安全是一切交规的前提,任何情况下都应尽量避免交通事故,这个都不知道,建议撕本。
【 在 kanshang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个案件是这样。但如果不讲是非,只讲弱势有理,那造成其它的成本(代价)会更大,在这样的社会代价对比中,人命也是有价格的。你不能说人命无价,那为了救一个人,让数以亿计的车辆做一些本不应该付出的代价,哪怕这个代价很小,是不是应该的呢,我个人觉得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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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囯没有过失杀人罪,是过失致人死亡。
【 在 algebub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主张按照过失杀人,比现行的交通肇事要重啊
: 那你说按照什么罪,多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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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根源是某些人无知不明理还把自己气的够呛。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不明白这点儿事儿有什么可讨论的。参与交通的各方相互指责,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忽略了问题的根源。
: 天不止井口那么大。都2025年了,许多地方早已步入现代文明,为什么我们还在泥沼中挣扎?明明有桥,为何还要摸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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