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内不讲路权,讲究吹毛求疵
如果这样讲路权的话
汽车进入自行车道或者人行道应该一律拖走
汽车闯红灯撞人应该死刑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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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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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章等过失行为,不仅鬼探头,行人突然启动折返加速等行为,无法预见,来不及避让的,当然无责,判例很多。但本案完全不是这种情况,明显违章,通过斑马线未减速注意观察。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鬼探头撞死行人,汽车司机也无责或者责任很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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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样说
除非规定汽车开出来一律拖走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道撞人时也没开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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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shixiangyun (shixiangyu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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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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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我德国朋友吐槽什么不允许右侧车车快,完全脑残规定。跪久了而已。
【 在 weibeiqs 的大作中提到: 】
: 建议去文明国家体验一下驾驶规则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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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什么奇葩认知和法律没有关系,任何人也不需要关心。我囯道交法开宗明义,确保安全是一切交规的前提,任何情况下都应尽量避免交通事故,这个都不知道,建议撕本。
【 在 kanshang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个案件是这样。但如果不讲是非,只讲弱势有理,那造成其它的成本(代价)会更大,在这样的社会代价对比中,人命也是有价格的。你不能说人命无价,那为了救一个人,让数以亿计的车辆做一些本不应该付出的代价,哪怕这个代价很小,是不是应该的呢,我个人觉得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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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囯没有过失杀人罪,是过失致人死亡。
【 在 algebub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主张按照过失杀人,比现行的交通肇事要重啊
: 那你说按照什么罪,多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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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根源是某些人无知不明理还把自己气的够呛。
【 在 sayout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不明白这点儿事儿有什么可讨论的。参与交通的各方相互指责,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忽略了问题的根源。
: 天不止井口那么大。都2025年了,许多地方早已步入现代文明,为什么我们还在泥沼中挣扎?明明有桥,为何还要摸石头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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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扯,故意制造的根本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形,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故意碰撞等,属于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不属于交通事故
【 在 zhenniub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肇事就是故意的啊,显然司机负全责或者主责才会判为交通肇事,这和过失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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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不对,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7年。
【 在 gucas11 的大作中提到: 】
: 机动车交通肇事机致人死亡,最高刑期3年
: 如果行人主责就可以免除机动车司机全部责任,那相应的机动车全责致人死亡就应该判死刑,这才叫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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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和故意制造事故有本质不同。
【 在 tangs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交通法就可以认定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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