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被全楼拒绝:他让工程延误一年多
谁规定过一个主题下面的讨论就必须与主贴案例里的当事人有关了?
你么?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人的帖子也是这个主题的帽子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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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重庆么?
【 在 Fa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9楼算啥呀,我去过20多层的房子没有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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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96.*
那更没有规定说我不能说你胡搅蛮缠了。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规定过一个主题下面的讨论就必须与主贴案例里的当事人有关了?
:
: 你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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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老楼装电梯这个主意平白无故制造了诸多社会问题
【 在 saic (o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事法院好像没错
: 一码归一码
: 阻碍加装电梯是个人喜好层面
: 装好后不让补交费用不让用就是法理权利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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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6.57.*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具体案例,不排除有不用开动洞的。但是不可否认大多数楼装外挂电梯需要开洞。
【 在 acc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开洞的,原来就是有洞,就把原来的玻璃与护栏拆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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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所以你出钱买的房也不是你的私产,任何业主都有权使用,是这个意思吧。
是应该一票否决,但现实却不是这么个规则。
【 在 happy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梯是占用的全楼的公共资源,不是投赞成票的32户的私产,任何业主都应该有权使用。要不他们32户把电梯装他们自己房间内啊。
: 特别奇怪的是有12户反对居然还能装,这种不符合最初建筑设计的方案本来就应该是一票否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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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iremen FROM 213.16.81.*
FROM 213.16.81.*
法院判的有问题啊
如果法院认可最后一句话,那么就不应该认可简单补交以前的费用就能获得同等权益
至少应该增加部分补偿
【 在 Fir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广东广州荔湾区某小区某栋9层住宅楼业主于2017年至2018年商议加装电梯,44户业主中有32户业主同意。居住于3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而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32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
: 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10077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32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户业主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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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8.212.147
那个就一个满嘴跑火车的……
【 在 zkyq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么高比例?唉,听天由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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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xiong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上一半都会出现的。
: 修了电梯,高楼层一般都是卖掉套现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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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
都要开洞的。
【 在 acc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部分都不需要开洞,都是装楼梯中间层,那里本来就是有楼梯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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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3.245.*
你用地铁的事来类比是极其不恰当的,因为地铁票和出资建地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买地铁票的权利不依赖于有没有出资建地铁。
但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则取决于有没有出资。
【 在 abb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的比喻很不恰当,你点的菜不是用公共资源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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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是在公共空间修的公共设施。不能拒绝拥有这个公共空间使用权的任何人。收费可以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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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3.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