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国内不讲路权,讲究吹毛求疵
逆行摩托车撞上左转汽车,评论里清一色左转让直行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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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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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国就是公有制国家,所有的财产都是公有的,所有人就是一家子,这是中国制定交通法的客观事实依据,你再不理解你也得遵守。
比如说你的全部生活都是在一个村子里,所有的人你都认识,在这个条件下,你再考虑下,哪种交通法则更适用。就算是楼主认为自己有路权,他也不会撞上认识的邻居。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总结为三个字:圣母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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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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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楼下的这些想法,都是“我弱我有理”“我是弱者,可以不顾规则横冲直撞”的典型心态。
法律纵容这些人,害了整个社会。
【 在 hitmanman (Adam)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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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就是一种杀人工具,
由于明显的违规致人死亡,就是应该按照故意杀人论罪,这才是尊重生命
这就好比菜刀是切菜的,有人拿着刀到处乱挥,致人死亡,就是故意杀人
【 在 toutou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很多人白上那么多年学,连简单的换位思考都做不到,如果行人闯红灯全责,那对应的应该是汽车闯红灯撞了行人按故意杀人对待,不知道这些人当司机时愿不愿意接受这一点。
: 当然,行人闯红灯即使无事故也应该处罚,就像处罚司机闯红灯一样,这样才能降低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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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死刑了,就过失杀人吧,该怎么判怎么判
毕竟刑法确实还是要讲究个故意的
【 在 Mannone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错啊,汽车闯红灯致死的,司机判死刑有什么问题,一命换一命,很朴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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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2410DPN6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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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和谐压倒一切
【 在 hitmanman (Adam)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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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要学会按规则办事,而不是按逻辑办事,是成熟的标志。每一个法规出台背后,考虑的肯定比你想的维度多。就不要当大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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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啥生命权高于路权啊,你跑铁路上拦车被撞死,你觉得铁路有责任?
【 在 larryxin (神眼微尘)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法律才是尊重生命,司机和路人都是可能犯错的,司机犯错的代价只是车坏掉。路人犯错的代价是丢失生命,这就是为什么国内不会一味强调路权。生命权强于路权。路人即使是犯了错,难道他就应该死吗?道路效率是不是比路人的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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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52.*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还有一点需要了解,我国各种制度中的防呆傻设计特别重视,人出错的概率很高,不能像约束机器一样约束和惩罚人,也不能因此遭受严重后果,这是人文关怀的体现。等你有了孩子或管理一堆人就深刻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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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7.*
路权?东大最怕百姓有权利的概念。你懂的。
【 在 hitman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明明应该闯红灯的全责或者主责,因为她根本不应该这时候出现在这个路段,
: 这是最大的错,是司机可能的其他“错误”的100倍以上的错误。
: 却硬要拿着放大镜查看司机的每一个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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