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一下开门杀的责任判定
的确,一般都是乘客司机共同责任,乘客无责的案例貌似没见过
这样其实也合理,法律的判决结果应该是能更好地规范大家的行为,判共同责任的话,下车的时候乘客和司机都会多加注意,更利于交通安全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常理,乘客司机都应该担点责任,乘客是直接开门的人,要是给无责,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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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9.227.142.*
之前的判例一般都因为车辆有保险,所以都倾向把责任归于司机,这样保险能承担损失。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常理,乘客司机都应该担点责任,乘客是直接开门的人,要是给无责,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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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128.*
单如果乘客下车前有特意询问过司机可否下车,司机确认后才下车,应该认定乘客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不应再有责任。毕竟整个安全运输的义务由司机保证,一直到乘客彻底下车后才结束。
【 在 Aegis (落寂剑客)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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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一般都是乘客司机共同责任,乘客无责的案例貌似没见过
: 这样其实也合理,法律的判决结果应该是能更好地规范大家的行为,判共同责任的话,下车的时候乘客和司机都会多加注意,更利于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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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49.94.*
这个原因是为了加强下车前再三与司机确认才开车的行为
因为生病原因下车再三确认后开车,不应该过多承担责任
【 在 Aegi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觉得自身的这个原因不能成为争议的理由
: 考虑极端一点的情况,假设你亲戚已经精神恍惚已经影响到正常的行为和行动,那应该被视为暂时失去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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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28.*
乘客开的哪侧的门?
右侧吗?
如果是规范停车,右侧很难开门杀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亲戚生病去看病,打网约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开门杀撞到一骑摩托车的,警方说司机没停在安全位置,于是判与司机同等责任,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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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医院门口,不可能停到停车场,就是停到路边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乘客开的哪侧的门?
: 右侧吗?
: 如果是规范停车,右侧很难开门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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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3.224.44.*
本案的责任当然是网约车司机的。
该某亲戚没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因病情况特殊。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戚生病去看病,打网约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开门杀撞到一骑摩托车的,警方说司机没停在安全位置,于是判与司机同等责任,因行政复议时间已过,想提起诉讼,有以下几点,不知道是否能影响到责任判定
: 1.亲戚抑郁症一类,出现了严重的精神恍惚和幻觉,有就医前1-3天的多次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能判定出现过此类症状,当天也挂了心理科,有挂号单
: 2.因知道生病,且是精神状态方面症状,下车前,再三与网约车司机确认,是否可以开门,司机至少回答两次可以,有网约车通话记录可证明,于是开门下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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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47.224.*
乘客开的左边还是右边的门?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医院门口,不可能停到停车场,就是停到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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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右侧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乘客开的左边还是右边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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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3.224.44.*
别想了,开门杀就是全责。
没死人,算是幸运了。
你搜一下帝都,好像房山开门杀,赔200多万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戚生病去看病,打网约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开门杀撞到一骑摩托车的,警方说司机没停在安全位置,于是判与司机同等责任,因行政复议时间已过,想提起诉讼,有以下几点,不知道是否能影响到责任判定
: 1.亲戚抑郁症一类,出现了严重的精神恍惚和幻觉,有就医前1-3天的多次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能判定出现过此类症状,当天也挂了心理科,有挂号单
: 2.因知道生病,且是精神状态方面症状,下车前,再三与网约车司机确认,是否可以开门,司机至少回答两次可以,有网约车通话记录可证明,于是开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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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4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