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一下开门杀的责任判定
按我的理解,作为付费乘客,如果开门时候得到了司机的确认可以开门,那乘客应该是无责的。有责任的是那种司机不同意但是乘客强行开的,司机都很难无责。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病应该不行
: 有几个奇怪的地方,你开的是右侧门吧,怎么撞到摩托车的?摩托车应该在机动车道啊。
: 难道你们是在机动车道中间停的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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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128.*
案例判有责的也有
2024年2月一天早上,司机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平远县某酒店门口路段、停于中间机动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后排乘客冯某开门下车,不料车门刚打开便与黄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冯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无责任。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遂诉至平远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本案中,司机没有在合适的地点停车,且未提醒乘客开门时注意后方来车情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乘客作为开门行为的实施者,没有尽到注意观察避免危险的义务。经认定,黄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3.7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黄某2.6万余元,不足部分由刘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直接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黄某0.8万余元,冯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黄某0.3万余元。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我的理解,作为付费乘客,如果开门时候得到了司机的确认可以开门,那乘客应该是无责的。有责任的是那种司机不同意但是乘客强行开的,司机都很难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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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7.161.*
你这个案例里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反向理解应该是没同意也没反对。另外在道路中间停车,是否是乘客临时起意要下车的。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案例判有责的也有
: 2024年2月一天早上,司机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平远县某酒店门口路段、停于中间机动车道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后排乘客冯某开门下车,不料车门刚打开便与黄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冯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无责任。刘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遂诉至平远法院。
: 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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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128.*
做错事情不想着承担责任,只想着推诿,都说坏人变老了,这是坏人的后代又长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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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253.*
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司机和摩托车的责任不好说,但乘客应该无责。
1.是在目的地下车的,司机应该确保停在足够安全的地方。
2.乘客不是一停好就下车,而是询问了司机后才下车。
3.司机可以通过后视镜充分观察到后面的车,而后排乘客的视线是很受限的,如果后面有摩托车飞速开来,哪怕他通过窗口回头看也根本无法观察到,没有这个能力自然无责。
除非你描述的事实不完整,还有别的因素。
【 在 foreverdh (潇潇雨歇)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戚生病去看病,打网约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开门杀撞到一骑摩托车的,警方说司机没停在安全位置,于是判与司机同等责任,因行政复议时间已过,想提起诉讼,有以下几点,不知道是否能影响到责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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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亲戚抑郁症一类,出现了严重的精神恍惚和幻觉,有就医前1-3天的多次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能判定出现过此类症状,当天也挂了心理科,有挂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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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49.94.*
按常理,乘客司机都应该担点责任,乘客是直接开门的人,要是给无责,也不合适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案例里司机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反向理解应该是没同意也没反对。另外在道路中间停车,是否是乘客临时起意要下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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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7.161.*
这得看乘客开门前是否主动和司机进行确认、后排乘客车后的视线是很有限的,包括开门在内的行驶安全是由司机把握的,司机明示安全后,就应该完全是司机责任。
如果司机反对或突然开门下车,那是乘客主责;正常下车,但没确认,可以考虑次责。
【 在 dyatpk (伪金工)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常理,乘客司机都应该担点责任,乘客是直接开门的人,要是给无责,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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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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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49.94.*
我不是当事人,这个医院门口,摩托车应该是在机动车道的,所以交警判司机停车位置不对有责任,但判了亲戚同等责任
然后我就在想,如果有病人因为当天生病原因无法较好的判断下车情况,因此再三询问司机,也要负这么大责任么?
对方车有交强和三者,保险已经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现在就是伤残赔付,十级有,九级我看了认为不大满足,所以现在这事拖着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病应该不行
: 有几个奇怪的地方,你开的是右侧门吧,怎么撞到摩托车的?摩托车应该在机动车道啊。
: 难道你们是在机动车道中间停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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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3.224.44.*
我主贴说了,再三确认,不止一次,司机至少回答两次可以下车,有网约车通话记录
【 在 wuwuze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得看乘客开门前是否主动和司机进行确认、后排乘客车后的视线是很有限的,包括开门在内的行驶安全是由司机把握的,司机明示安全后,就应该完全是司机责任。
: 如果司机反对或突然开门下车,那是乘客主责;正常下车,但没确认,可以考虑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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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3.224.44.*
个人觉得自身的这个原因不能成为争议的理由
考虑极端一点的情况,假设你亲戚已经精神恍惚已经影响到正常的行为和行动,那应该被视为暂时失去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出行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所说的,没有视频,但有网约车录音,有亲戚看病前两天精神恍惚、幻觉时说话的多次录音,本来是打算把录音发给医生做参考的,还有当天挂号单
: 行政复议时间早过了,但如果三方关于民事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我们主要是对责任判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有权要求再次进行责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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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9.22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