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违约金不是解约金
你都不想说了,回我的帖子干什么?你打字太好看了,不得不炫耀一下。
【 在 xxsp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前面有两个帖子对违约金条款的作用说了很多,不想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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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7.26.*
好像是你先钻到我这里来的吧,倒打一耙?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都不想说了,回我的帖子干什么?你打字太好看了,不得不炫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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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23.*
我也不是法务也不是律师,不过不影响赚钱。
办案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国内律师有几个类型,流氓无底线是一种,耿直脖子硬倔是一种。奇葩比较多。一般都是自我吹嘘的教条主义者多。智商最多中等。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办过案子,没处理过纠纷,就是做做法务,拿证有何用?
: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也是拿了证的。别卖弄这些。
: : 引经据典没意思。民法最讲究合理性。举几个例子,就能说明解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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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9.*
说到底就是谈钱呗,有钱就牛逼是吧,比不了。不好意思,本人也不是律师,也不打算做律师,也不耽误挣钱。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不是法务也不是律师,不过不影响赚钱。
: 办案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国内律师有几个类型,流氓无底线是一种,耿直脖子硬倔是一种。奇葩比较多。一般都是自我吹嘘的教条主义者多。智商最多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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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23.*
你还是判断一下我提的四个例子吧。
看看你的判断逻辑能否解决我的四个例子。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到底就是谈钱呗,有钱就牛逼是吧,比不了。不好意思,本人也不是律师,也不打算做律师,也不耽误挣钱。
: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也不是法务也不是律师,不过不影响赚钱。
: : 办案子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国内律师有几个类型,流氓无底线是一种,耿直脖子硬倔是一种。奇葩比较多。一般都是自我吹嘘的教条主义者多。智商最多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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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9.*
就是住建委的合同模板中,单方面赔偿解约那一条,那段措辞,在出台时的法律解释框架下,是单方面赔钱解约权。也就是约定了单方面解约权,并以当时的语言表示出来。
多年用下来,公众的普遍理解为单方面解约权。
在后来法律解释变化后,合同模板沿用了措辞,导致所代表的意思变化了。 以解释形式发生的变化,有可追溯性。
但是,对于此变化,没有同时给予相应措施,一则没有更新合同模板,二则没有备注这条的具体含义变化,三则没有充分宣传这一点变化的影响(所有合同都要重新审一下,同样的措辞,意思变了。)
公众的普遍理解没有跟上法律的变化。条文的意思,并没有精准体现签约方的实际意思。
【 在 xxspt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保护的解约权是符合法定要件和意定条件的解约权,保护的是守约方的解约权。稍微对中国合同法的历史有所了解的人,解约权这个事曾经在司法实践中引起过很大的混乱。原来的合同法曾有规定,合同任一方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则该解除通知书在届满三十日后发生法律效力。司法实践对此认识很不一致,合同法司法解释似乎也认为违约方也有了单方解约权。但是后来最高法院通过法官联席会,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统一了认识,在没有其他约定情况下,只有守约方符合特定条件有解约权,违约方没有解约权,后来民法典规定延续了这一观点。更重要的是,除非另有约定,违约方不管最后赔的是不是违约金那点钱,还是多于或少于违约金那些钱,都并不代表他赔了钱后就有了合同解除权,违约方解约只能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要经过裁判的。他能自己说自己赔钱了,所以合同就解除了?但凡学过点民法的人都不会有这种糊涂认识。一言以蔽之,除非另有约定,解约是司法机关裁判的结果,不是说违约方赔点钱就自动拥有了解约权。不能发明违约解除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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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a FROM 180.164.4.*
FROM 180.164.4.*
我给你写小作文,有什么收益?就为了打嘴炮能赢?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是判断一下我提的四个例子吧。
: 看看你的判断逻辑能否解决我的四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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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23.*
那你可能不太好意思在这个贴继续长篇大论了。
明眼人都看清楚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给你写小作文,有什么收益?就为了打嘴炮能赢?
: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还是判断一下我提的四个例子吧。
: : 看看你的判断逻辑能否解决我的四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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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9.*
你高兴就好,自己到底是明眼还是瞎,懂得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解释一千遍也没用。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可能不太好意思在这个贴继续长篇大论了。
: 明眼人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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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44.23.*
快来点儿长篇大论
【 在 xxspt (小葡萄)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高兴就好,自己到底是明眼还是瞎,懂得人自然懂,不懂的人解释一千遍也没用。
: 【 在 lyf180 的大作中提到: 】
: : 那你可能不太好意思在这个贴继续长篇大论了。
: : 明眼人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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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