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卖方违约买方赔钱,西城一审惨败,继续二审,给大家提个醒
像你这样的脑子确实是没救了
【 在 nimo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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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外因素的官司没法打……这,让我对这个国家深深地失望,看多少年新闻联播也没用了
: 【 在 ivy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 2020年底媳妇怀孕,着手看房,挑来挑去,2021年3月15日定了西城平安里的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8月15日完成过户。非常开心,因为8月15日也是孩子的预产期,开始憧憬一家三口在房子里的快乐时光。
: : 2021年3月起,北京房价突然暴增,5月20日卖家提出房子有她前夫17年的居住权,让我考虑清楚,如果不买了就双方解除合同。面对暴涨的房价,我在咱们学区房版发了求助贴,求介绍律师,并真的找到了靠谱的孙律师。
#发自zSMTH@爱你的外星人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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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165.*
没法付首付的原因是对方不办理银行监管账户,拿出对方不办理账户,你没法打款的证明就行吧
【 在 ivy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法付首付,怎么过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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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02.*
正解。我作为买方也在打官司,一审赢了,对方上诉中。我们的合同也是去年3月签的,中间没有具体时间点,只有120日内完成过户一个总时间点。卖方到最后都没有网签。等结果下来再分享人心种种。
你这个案子,是否强调清楚你没有付首付的条件和前提,即约定资金监管而对方不开账户;你要走贷款就需要面签批贷,时间上满足不了网签后5日过户。这就是客观事实,你也是本着诚信来说的,一个可以执行5个月的交易合同,最后因卖方的原因压缩到5天,忽略中间中间过程而只看最后踩没踩红线是不合理的。当然你得提供对方各种拖延的证据。
一般来讲,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是讲法理也讲情理的,这也是基础法院倡导的,引领公序良俗也是他们的责任。看你怎么诉说你的理由,另外,你到底还有没有其他违约瑕疵。
【 在 eventvwr 的大作中提到: 】
: 10号才网签,lz是贷款,所以15号很难满足过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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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233.*
楼主很清楚即使支了首付,办理贷款,也不能在规定时间点过户,还是违约。
【 在 chenhui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过户以后才能办理贷款吧,毕竟房子过户到买家名下,买家才有贷款的抵押物。
: 所以,楼主纠结贷款完全扯远了,首付款支付才是败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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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103.*
8月15日为啥不能过户呢?
【 在 ivy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2020年底媳妇怀孕,着手看房,挑来挑去,2021年3月15日定了西城平安里的房子,合同约定2021年8月15日完成过户。非常开心,因为8月15日也是孩子的预产期,开始憧憬一家三口在房子里的快乐时光。
: 2021年3月起,北京房价突然暴增,5月20日卖家提出房子有她前夫17年的居住权,让我考虑清楚,如果不买了就双方解除合同。面对暴涨的房价,我在咱们学区房版发了求助贴,求介绍律师,并真的找到了靠谱的孙律师。
: 在律师的指导下,要求继续交易,然后卖方开始玩失踪,丢失户口本,但自始至终卖家不吐口解除合同,我也明白,就是为了又不卖房又不承担违约金呗。双方耗到8月10日完成网签。8月11约办理监管账户付首付,卖家张口问:合同约定8月15日过户,那天能过户么?不能过户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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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7.56.111
看帖子,楼主要办贷款,11号网线,15号前贷款批下来过户估计时间不够吧
【 在 zhutouok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15号为什么不能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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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3.202.*
主要是楼主能拿出这些证据吗,买卖双方在银行耗了1整天
【 在 bing17609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逻辑上来讲,对方拒绝建立监管账户,这是阻碍交易的前提。
: 楼主如果完成了对该行为的举证。比如(约上中介到监管银行,
: 带上首付,通知对方进行前来建立账户,并对上述行为进行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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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103.*
对个屁,批贷是在过户之前,过完户放款。
【 在 majianglin 的大作中提到: 】
: 133楼说的对:
: 过户以后才能办理贷款吧,毕竟房子过户到买家名下,买家才有贷款的抵押物。
: 所以,楼主纠结贷款完全扯远了,首付款支付才是败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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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2.122.36.*
当然说可以过户啊,至于能不能实际过户(银行房管局下班等)就不是在你的考虑范围内了,怎么能给卖家留把柄,不过卖家如果没有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证据,也可以咬死不承认,就说卖家不配合开监管账户就行了,注意言多必失啊。
【 在 ivy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时中介也在场,中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3月15日签合同,拖到8月10号才网签,谁的问题大家都清楚。现在如果双方还有诚意交易,就按北京市的规定来,卖方开监管账户,买方付首付。
: 但卖方就一句台词:15号能不能过户?不能过户我就不开账户,然后僵持到银行下班,大家就不欢而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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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9.227.142.*
因为律师介入的早,所以基本所有的沟通过程都录音了,也作为证据提交了。但一审完全没有采信,判决主要就一句: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构成根本性违约。这也是我不服的地方。一审我还要求评估了房产,涨了70万,即使从动机说,我也没有违约动机啊。一审完全没有看全部证据,也不考虑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是付首付的前置条件的事,唉,没法说理
【 在 wats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解。我作为买方也在打官司,一审赢了,对方上诉中。我们的合同也是去年3月签的,中间没有具体时间点,只有120日内完成过户一个总时间点。卖方到最后都没有网签。等结果下来再分享人心种种。
: 你这个案子,是否强调清楚你没有付首付的条件和前提,即约定资金监管而对方不开账户;你要走贷款就需要面签批贷,时间上满足不了网签后5日过户。这就是客观事实,你也是本着诚信来说的,一个可以执行5个月的交易合同,最后因卖方的原因压缩到5天,忽略中间中间过程而只看最后踩没踩红线是不合理的。当然你得提供对方各种拖延的证据。
: 一般来讲,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是讲法理也讲情理的,这也是基础法院倡导的,引领公序良俗也是他们的责任。看你怎么诉说你的理由,另外,你到底还有没有其他违约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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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8.24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