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交通肇事一审未采纳检察院缓刑建议被抗诉后二审改判更重刑罚
20191101024xxx
懂的自然懂
不懂就算了
我也不再回应了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你的贴我懒得回了。你自己爱露怯我管不着,你发的帖子啥水平,懂的自然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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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249.226.*
就你举的这个例子来说,怎么定义“人”完全可以在立法时体现,胎儿算不算人定义一下就行啦,一句话的事情。类似概念比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界定的比较清楚。
说到底就是立法的时候图省事儿不把这当成问题,司法的时候就得依靠解释,最后补丁摞补丁,有的还来回打补丁,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 在 feelsgood (感觉不错) 的大作中提到: 】
: 倒也不能这么讲,任何法律都不可能不加解释就直接适用的,因为技术上文字就不可能完全忠实反映复杂的现实生活。举个例子,故意杀人的,判处xxxx刑。这个看起来已经很清楚了,但实际上仍然需要很多解释才能适用到具体案件中,比如啥是人,尚未出生的胎儿是不是这里的“人”,最终胎死腹中的胎儿,在还没有死的时候是不是“人”,从一个受精卵开始,到底哪个时间点开始就算是“人”,这都是不可能在立法中解决的。再比如“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中“故意”和“过失”的边界在哪,这些都不可能在法条中机械规定,而必须根据具体情形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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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本帖讨论的这个地方,确实是立法水平不高的体现,这个的确可以这样说。但是也有个历史原因,之前我们没有认罪认罚制度,所以就像大家说的,没见过检察院抗诉认为判重了的,所以之前这也不是个问题。这也是在新的认罪认罚制度下才出现的新情况。当然了,基于这个案子的巨大争议性,我预计这个漏洞也会很快被填补上的。
: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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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15.210.*
有道理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没理解啥叫控审分离,不是说形式上由两拨人来干叫控审分离,更重要的是法院只有裁判权,不能主动去刑事起诉权,你只能在检察院起诉的范围内判。举个例子,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你法院不能直接判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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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97.167.*
国内社会科学领域严重缺乏逻辑!
社会科学从业人员应该严格考数学!
【 在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你举的这个例子来说,怎么定义“人”完全可以在立法时体现,胎儿算不算人定义一下就行啦,一句话的事情。类似概念比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界定的比较清楚。
: 说到底就是立法的时候图省事儿不把这当成问题,司法的时候就得依靠解释,最后补丁摞补丁,有的还来回打补丁,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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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63.*
被告上诉不加刑
检察院抗诉,就不一定了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说上诉不加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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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6.128.*
许你检察院认为一审判的重而抗诉,就许我中院二审加刑。如果说违背了立法本意,那也是检察院先违背的,抗诉不是这种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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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223.70.188.*
FROM 223.70.188.*
我觉得lz发的文章有问题,如果是嫌判重了,被告上诉就行
为啥检察院又出来抗诉》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以前只见过检察院嫌判轻了抗诉的,这次是嫌重了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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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6.128.*
被告觉得ok
检察院觉得不ok
【 在 firstflood (firstfl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lz发的文章有问题,如果是嫌判重了,被告上诉就行
: 为啥检察院又出来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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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22.*
因为检察院觉得被打脸了啊,自己的权力被侵犯了,我和嫌犯已商量好了判三缓四,结果你法院不认,凭什么?我不服,我要抗诉!
【 在 firstflood (firstfl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lz发的文章有问题,如果是嫌判重了,被告上诉就行
: 为啥检察院又出来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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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8.174.*
检察院有问题,应该好好查一查。
就这个案子而言,酒后,肇事逃逸,起步应该是7年,因为有家属谅解,减为2年实刑已经很宽大了。
检察院竟然一开始就建议缓刑,法院判了实刑竟然提出抗诉,屁股也太歪了。
【 在 firstfl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lz发的文章有问题,如果是嫌判重了,被告上诉就行
: 为啥检察院又出来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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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