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更新:请教专业人士:小孩骑车被撞,司机逃逸,定同等责任是否
打市长电话投诉交警,好使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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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5.230.*
小孩有没有事不是靠肉眼观察,自行车后轮已经无法转动,司机推到路边也应该知道。这个时候还不报警而是开车直接走问题不大?
【 在 solunarzxp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是不是逃逸也有待商榷吧,如果小孩没事,自行车也没事,直接走我觉得问题也不大吧,如果小孩受伤或者自行车毁坏,他直接走,那就是铁定的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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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8.54.*
为啥要凭空想象呢?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事,自行车过人行横道要推行,在你这里就是只要是人都得。。。
人行横道保护行人,骑车人不是行人,自行车要推行,推行才是行人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觉得是这个逻辑,我倾向于交警和稀泥,但是不能排除交警替人办事的可能。
: 人行道上,只要有人,人的路权大于汽车的,“机动车人行道让行”,和是否是自行车没关系,和自行车及骑车人状态没关系,和老头乐也没关系。
: 我见过案例,宠物过人行道,被汽车撞死,车主主责,然后车主赔偿的;我也见过老头乐过人行道,被撞,结果车主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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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2.72.*
类似案例,自行车群的群主骑车过人行道,被右转车撞了,判了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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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直接威胁投诉他
这交警屁股歪了,斑马线上机动车不让行还逃逸基本全责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办案民警电话沟通提出了我的质疑,他说如果不是司机逃逸就会定骑车人主要责任。司机是开网约车的,不知道是否做了工作。
: 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
: 鹑危衷诙ㄍ仍鹑蚊飨圆缓侠怼@掀旁谑鹿蚀淼ド锨┳至耍乱徊绞欠裼Ω蒙昵胄姓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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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58.182.*
看楼主描述
孩子是骑车横穿马路
因为是骑车
所以是非机动车
不算行人
不享受人行横道的有限通行权
这个事故是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撞上了一辆横穿马路的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全责或者主责
由于机动车逃逸
判对等责任没毛病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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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47.96.*
那你先去看病,回头根据责任认定再找他报销
你这个,从经济上来说,是55跟37的区别,差20%。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孩子有没有事是当场凭肉眼就能断定的吗?还是需要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这次事故不幸中的万幸是小孩没大碍。如果小孩真的伤得厉害,我要赔偿又有什么用?我的诉求就是该是谁的责任、谁的主责要依法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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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32.72.*
【 在 rdive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骑行过人行横道也另行处罚,不影响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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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过人行道属于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了,只是大家都这么干,交管部门也没大力宣传。
我个人理解是,人行道上的人和非机(推行)拥有极高级别的路权,机动车基本得无条件让。但是如果骑车过人行道,相当于不受人行道保护了,那就视情况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问题是警察和稀泥判同责的确不合理,好歹调出监控,看看现场到底啥情况。车友群有个群友,骑车过人行道被右转车撞了,也是判的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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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没逃逸汽车同等或主责,逃逸至少主责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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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9.218.*
骑车不推行就算非机动车
推行算行人
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没有优先通行权
【 在 lovelyro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不合理,我就没见过骑车人过马路推行的,为什么不要求开车人推行汽车呢。。。建议往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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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0.247.96.*